聚/焦/陜/西 領/航/未/來
閱讀次數:1346 發布時間:2021-06-23
1935年6月26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四川懋功兩河口召開會議,討論紅一、紅四方面軍會師后的戰略方針問題。周恩來在會上作報告,提出以運動戰迅速攻打松潘胡宗南部,北上創造川陜甘根據地的戰略方針。張國燾在發言中勉強同意中央北進方針,又提出也可“向南”,“向成都”打的問題。毛澤東發言同意周恩來的報告,并提出五點意見:(一)中國紅軍在川陜甘建立根據地,可以把創造蘇區運動放在更加鞏固的基礎上,這是向前的方針。(二)戰爭性質不是決戰防御,不是跑,而是進攻。根據地是依靠進攻發展起來的。(三)應看到哪些地方是蔣介石制我命的,應先打破它。我須高度機動,要選好向北發展的路線,先機奪人。(四)集中兵力于主攻方面,如攻松潘。胡宗南如與我打野戰,我有二十個團以上,是夠的;如不與我打野戰,守堡壘,就一定要打破駐點,牽制敵人。現在就是迅速打破胡敵向前奪取松潘。今天決定,明天即須行動。這里人口稀少,天冷衣食困難,應力爭在六月突破,經松潘到決定地區去。(五)責成常委、軍委解決統一指揮問題。二十八日,根據兩河口會議精神,中央政治局討論通過《關于一、四方面軍會合后的戰略方針的決定》。
1940年6月26日、27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連續舉行會議,討論時局問題。毛澤東發言指出:法國投降與英國失敗,引起了世界一系列的變化,一方面德、意、日擴大戰爭,一方面美、英及法國殘余不得不對抗德、意、日。因此,中國目前處在新的環境中,主要是:從英、美、法方面發動的東方慕尼黑危險,已經不存在了,或至少可以說很大地減少了。中國投降危險的主要來源,已由英、美、法移至日、德、意,而日本是策動中國投降的最主要的外來力量。共產黨力量的發展,是迫使國民黨主體“既不能投降又不能剿共”的最主要的國內因素。總的形勢是于抗戰有利的。雖然即使能好轉,目前大體上也必然還是一個拖的局面。任弼時指出:由于日本和美國在太平洋沖突的增加,美國將支持中國抗戰。我黨的方針是支持長期抗戰,這是大局。
2015年6月26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加強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進行第二十四次集體學習。習近平在主持學習時強調,我們黨長期執政,既具有巨大政治優勢,也面臨嚴峻挑戰,必須依靠黨的各級組織和人民的力量,不斷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管理、監督。鏟除不良作風和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根本上要靠法規制度。要加強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把法規制度建設貫穿到反腐倡廉各個領域、落實到制約和監督權力各個方面,發揮法規制度的激勵約束作用,推動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
他指出,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系統性強,要堅持問題導向、突出重點,充分體現科學性、針對性、可操作性。要堅持宏觀思考、總體規劃,既要注意體現黨章的基本原則和精神,符合國家法律法規,也要同其他方面法規制度相銜接,提升法規制度整體效應。要系統完備、銜接配套,立治有體、施治有序,把反腐倡廉法規制度的籠子扎細扎密扎牢,做到前后銜接、左右聯動、上下配套、系統集成。要務實管用、簡便易行,法規制度在務實管用。要責任明確、獎懲嚴明,明確責任主體,確保可執行、可監督、可檢查、可問責。
他強調,法規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執行。貫徹執行法規制度關鍵在真抓,靠的是嚴管。加強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必須一手抓制定完善,一手抓貫徹執行。要強化法規制度意識,在全黨開展法規制度宣傳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牢固樹立法治意識、制度意識、紀律意識,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衛制度的良好氛圍,堅持法規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規制度沒有特權、執行法規制度沒有例外。要加大貫徹執行力度,讓鐵規發力、讓禁令生威,確保各項法規制度落地生根。要加強監督檢查,落實監督制度,用監督傳遞壓力,用壓力推動落實。對違規違紀、破壞法規制度踩“紅線”、越“底線”、闖“雷區”的,要堅決嚴肅查處,不以權勢大而破規,不以問題小而姑息,不以違者眾而放任,不留“暗門”、不開“天窗”,堅決防止“破窗效應”。
他指出,要健全問責機制,堅持有責必問、問責必嚴,把監督檢查、目標考核、責任追究有機結合起來,形成法規制度執行強大推動力。問責的內容、對象、事項、主體、程序、方式都要制度化、程序化。要把法規制度執行情況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和黨政領導干部述職述廉范圍,通過嚴肅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領導責任,讓法規制度的力量在反腐倡廉建設中得到充分釋放。紀律檢查機關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不僅要嚴肅查處直接責任人,而且要嚴肅追究相關領導人員的責任。
(來源: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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